变异人之父 漫画之王 蜘蛛侠作者:斯坦•李

变异人之父 漫画之王 蜘蛛侠作者:斯坦•李


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作者:吕云

 

    “我是我自己最大的粉丝”

    上世纪50年代末,斯坦·李开始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不满,并萌生了退出漫画界的想法。

    恰在那时,神奇漫画公司的强劲对手DC漫画开始进军超级英雄题材。古德曼要求斯坦·李也在漫画中创造出一个超级英雄组合。李的妻子劝说他抓住这次机会,鼓励他大胆尝试,反正他已经准备转行了,就算尝试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在黄金搭档——漫画家杰克·科比的协助下,1961年11月,漫画史上的另外一个超级英雄组合诞生,他们就是《神奇四侠》。

    斯坦·李将肥皂剧、幽默、道德困局和政治揉进漫画作品,以实现他所追求的“现实感”。在漫画创作中,斯坦·李还喜欢使用日常用语中不常见的三音节或多音节等复杂词汇,以鼓励孩子们学习新词汇。

    斯坦·李笔下的英雄像普通人一样有着坏脾气、虚荣心,也有抑郁和贪婪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会发生争吵,也会像凡人那样为账单发愁。他们的身体也并非铁打的,偶尔也会染上一场小疾。

    有着常人烦恼的超级英雄们深深地吸引着年轻一代,《神奇四侠》很快风靡美国。

    初战告捷,让斯坦·李对未来自己漫画人物的定位更有信心。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在漫画家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的协助下创作出了《无敌浩克》、《钢铁侠》、《X战警》、《奇异博士》、《夜魔侠》等脍炙人口的漫画角色。当然不可不提的是,他也是漫画史上最具特色的平民英雄蜘蛛侠的主创。

    蜘蛛人是斯坦·李最钟爱的形象。相比于那些外太空的超级物种,蜘蛛人只是普通人,这个不幸被蜘蛛咬了一口,身体产生基因变异的中学生,在获得超人能力的同时,每天都要面对学业、生活、女朋友、家庭、人际关系等等问题,它是一个有关成长的漫画。“我的所有超级英雄都有人的缺点。”斯坦·李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我努力表现他们尽管有超人的力量,但他们的生活并不完美。”

    李是一个勤奋而多产的人,几十年来,他几乎每周都同时创作两本漫画,最多时达5本。在2002年出版的传记中,斯坦·李写道:“如果我可以完全真诚地袒露心迹,那么我可以说我就是自己最大的粉丝。”

    老顽童

    感情丰富 乐于客串

    李对自己创作的漫画人物充满热爱。“如果人们在谈起一些伟大的艺术形象的时候,没有提到神奇漫画的人物,我会很沮丧。” 据他描述,每次看到自己参与创造的漫画形象出现在银幕上,他就禁不住老泪纵横。

    感情如此丰富的斯坦·李实际上是个老顽童,他已经86岁了,还没个正经。他常常在电视上担任解说员,给电子游戏当配音演员,此外,他还会兴致勃勃地在神奇漫画人物电影里客串一下——不过通常是饰演园丁、巴士阿叔之类的只有几秒钟镜头的小角色。

    他第一次在荧屏上露脸是1989年的电视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后来,在以下几部漫画改编电影中也有出镜:《X战警》 (2000)、《蜘蛛侠》(2002)、《夜魔侠》(2003)、《绿巨人》(2003)、《蜘蛛侠2》 (2004)、《神奇四侠》(2005)、《X战警3:最后生存之战》(2006)、《神奇四侠2》(2007)。李还挺在乎自己的演出。一次,在接受采访时,他抱怨《蜘蛛侠》的导演把他可以露脸的近镜头都剪掉了,只剩下一个让人看不清面目的远镜头。

    政治方面,斯坦·李是一名忠诚的民主党人,他对克林顿夫妇以及爱德华·肯尼迪参议员都有过大笔的政治献金。前不久,他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如果今年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那么他将力争让黑人演员威尔·史密斯做《美国上尉》的主角。神奇漫画公司目前正准备重拍漫画经典《美国上尉》,并计划于2011年上映。

    打官司

    向老东家索得千万美金赔偿

    1972年,斯坦·李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从此开始慢慢淡出具体创作。上世纪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传媒”公司,希望可以制作各种娱乐产品,包括游戏和网络漫画,但由于经营不善,这家公司于2001年破产。

    2002年,斯坦·李再次成立“POW 娱乐”公司,迄今为止,这家公司运作良好。今年4月,迪士尼和斯坦·李宣布将共同推出三部电影,都将由“POW 娱乐”制作拍摄。

    2002年,电影《蜘蛛侠》获得巨大的商业成功,全球票房进账高达8.2亿美元,仅在美国本土就有4亿美元。也就是这一年,80岁的斯坦·李跟他的老东家神奇漫画公司打起了一场费时耗力的官司。在起诉书中,李称,神奇漫画跟他签有协议,他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蜘蛛侠》如此火爆,他却没有得到一分钱。

    神奇漫画公司则辩称,尽管《蜘蛛侠》获得高票房,但是局限于以前的漫画角色转让合同,公司本身分得并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利润”,也就没法付给他所谓10%的利润。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不过,官司归官司,朋友还是朋友,两者之间的感情仍旧不错。

    神奇模式可媲美法国新浪潮

    斯坦·李以及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创造出了后来被称为“神奇模式”的漫画创作流程。

    这一流程一般是主创(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纲和结构,画家(杰克·科比)负责绘画和对一些小场景和情节的修改,写手(史蒂夫·迪托)负责所有的对话和最终的一些情节上的修改。

    “神奇模式”被业界认为是非常成功的漫画创作方式之一。研究漫画史的历史学家彼得·桑德森曾将神奇漫画公司在漫画方面的贡献跟法国的新浪潮运动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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