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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鱼图 清 李方膺
纸本 墨笔 纵36.5厘米 横28厘米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纸本 墨笔 纵36.5厘米 横28厘米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清 李方膺
纸本 墨笔 纵36.5厘米 横28厘米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墨笔 纵36.5厘米 横28厘米
扬州市博物馆藏
李方膺(公元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1695—1754年),字虬仲,号晴江,又号秋池,江苏南通人,后寓扬州。历任山东乐安、兰山、安徽合肥知县。辞官后曾长期居住南京项氏借图,故号借图主人。以卖画为生。善画松、竹、梅、兰。笔墨放纵,不守成规。为“扬州八怪”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