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

“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佚名  录入时间:07-01-30 09:13:24

 

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举办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主办单位:湖南省书法家协会、韶山市人民政府、芙蓉王实业

承办单位:韶山市书法家美术家协会、韶山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郴州卷烟厂

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

沈鹏(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张飚(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李铎(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著名书法家)

特聘顾问:

毛致用(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湖南省原省委书记)

刘夫生(湖南省原人大常委会主任)

邵华(毛泽东同志儿媳)

邹德忠(中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书法家)

颜家龙(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

李立(湖南省书协顾问、著名金石家)

主任:

何满宗(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彭子玉(韶山市市长)

李明三(常德卷烟厂副厂长、常德市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

伍浩(韶山市副市长)

陈羲明(中国书协理事、中国书协评委、湖南省书协秘书长)

秘书长:

沈建平(韶山市书法家美术家协会主席)

三、评委会:由全国和省内著名书画家组成(名单略)。

四、评奖:评奖分初评和复评,评出书画作品特等奖各1件、一等奖1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68件,优秀奖、入选作品若干。

五、获奖待遇:凡获奖者均颁发精美获奖证书、奖金;邀请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参加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的有关活动,免费提供食宿,并参观韶山市内主要景点;凡湖南省内获等级奖作者可一次性入会,获优秀奖作者和入选作者可作为申请入会的条件之一。

六、作品归属:所有参赛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投搞自愿,恕不退稿。

七、作品集:大赛拟出版作品集。

八、稿件要求:书法主要包括毛笔、硬笔、篆刻作品,绘画只收中国画作品。所有作品的内容以毛泽东诗词名句为主,其他积极健康的内容亦可,作品风格不限,尺寸长宽不超过2米。草、篆书请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得少于6方,其中边款2方。每人投稿不得超过3件。请在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或遗失。

九、收件时间:自发征稿通知之日起至2003年11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件地址:(411300)湖南省韶山市英雄路24号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沈建平、张再田

电话:0732—5681089、13037320523、13337220929

传真:0732—5682087

十一、法律顾问:秦希燕、高谦

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东方红”杯中国书画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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