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中华”全国征文书画大赛

“爱我中华”全国征文书画大赛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佚名  录入时间:07-01-30 09:07:57

参赛起止时间:2001年07月18日至2001年10月10日

大赛说明:

参赛对象及范围: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辖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留学生,国际友人(限中文投稿)均可参赛。

创作主题

  抒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讴歌中华民族实现全面复兴的伟大进程,表现崭新的时代风格和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

征稿体裁及要求:

  ①小小说、散文(随笔、回忆录、札记),每篇3000字以内
  ②诗词(新诗限30行内;散文待、古体诗。含诗歌理论、诗歌评论、评点、诗人随笔、札论);
  ③毛笔书法(含刻字、篆刻。另附释文),作品规格四尺以内;
  ④硬笔书法作品一律用硬笔书法专用纸;
  ⑤绘画(限国画、油画、版画)规格不限。

  以上作品均不限风格、流派、题材。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参赛作品限1-3篇

参赛者年龄分档:

  少年组:17岁以下(含17岁);
  中青年组:18岁以上;
  老年组:60岁以上(含60岁);

奖项设置:(每体裁组包括3个年龄组。)

  特等奖5名(每体裁组1名);
  一等奖45名(每体裁组9名、每年龄组3名);
  二等奖75名(每体裁组15名、每年龄组5名);
  三等奖150名(每体裁组30名、每年龄组10名);
  优秀奖600名(每体裁组120名、每年龄组40名);
  鼓励奖若干名。园丁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特别提醒:
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文责自负;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学生注明开学后地址)、姓名、性别、年龄、邮编;所有参赛者附寄回执邮资2元。

说明:

  (1)应征者的作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如有侵权,责任自负。
  (2)凡参赛作品版权由大赛秘书处所有,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不另付作者稿酬。

湖北省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
(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武汉市委、市政协相关领导担任)

“爱我中华”全国征文书画大赛秘书处
秘书长(由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文化厅、省文物局、中国企业报湖北站相关领导担任)
执行秘书长 创意 总策划
周游

专家评审委员会
美术:周韶华 湖北省文联主席 著名国画家
散文:刘富道 湖北省作协副主席 著名作家
诗词:谢克强 湖北省作家协会秘书长 著名诗人
毛笔书法:钟鸣天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著名书法家
硬笔书法:载浩书 湖北省硬笔书法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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