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金秋十月杯”全国书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金秋十月杯”全国书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春风书画院  录入时间:17-08-18 16:32:30

  春风书画院是南粤书画艺术创作院,每年创作出许多书画精品。春风书画院每年参加许多艺术活动,特别是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像支持玉树地震灾区人民捐献艺术作品、像支持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捐献艺术作品等等。春风书画院地处美丽的南粤国家森林公园旁,在这块神奇美丽的土地上,自然风景优美、文化内涵丰富,是艺术创作的沃土!为了促进祖国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为了和全国广大研究书画摄影艺术的同道共同进步,春风书画院特举办:“金秋十月杯”全国书画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春风书画院

  二、支持单位
大型艺术媒体网站 :
1、 书画互动;
2、 中国书画之家;
3、 中华书画网;
4、 华夏艺术网。

  三、评选
  1、大赛评选出:金奖作品100件;银奖作品200件;铜奖作品500件;优秀奖作品1000件。
  2、获奖名单在艺术媒体网站: 书画互动网站,中国书画之家,中华书画网,华夏艺术网公布。

  四、获奖待遇
  1、金奖作者奖励市场价值3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张(4尺斗方书法精品);
  2、银奖作者奖励市场价值2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张(4尺斗方书法优品);
  3、铜奖作者奖励市场价值1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张(4尺斗方书法好品);
  4、优秀奖作者奖励市场价值800元的名家作品一张(3尺斗方书法优品);
  5、没有获奖的作者奖励市场价值500元的名家作品一张(3尺斗方书法好品)。
  6、获奖作者以及没有获奖的作者(获奖证书,作品一张)最迟在2017年10月30号前寄出。(邮寄费用:画院出)
  7、所有投稿作品由画院收藏,画院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收藏证书。(邮寄费用:画院出)
  8、金奖作者按要求可以聘请为画院名誉院长,银奖作者按要求可以聘请为画院名誉副院长,铜奖作者可以按要求聘请为画院理事、院士。画院颁发证书。
  9、画院的官方网站公布名誉院长、副院长、理事、院士名单。

  五、参赛要求
  1、 投稿书画摄影作品形式不限,风格不限,尺寸不限。力求有个性,有功力,有思想。
  2、投稿作品形式:钢笔书法作品,毛笔书法作品,油画作品,动漫作品,中国画作品,素描作品,水彩、水粉、剪纸作品,摄影作品如:人物摄影、风景摄影、花卉摄影等等都可以投稿。
  3、投稿作者年龄不限,特别欢迎广大的青少年书画摄影作者投稿,特别欢迎广大的老年书画摄影作者投稿。
  4、投稿作品背面注明:姓名(省份),详细地址,电话,邮编。
  5、投稿作品件数:原则上每人每项只投1件作品,最多投3件作品。(投稿作品邮寄费:作者出)
  6、参赛费用:每人每项200元(与投稿件数无关)。参赛费凭证或凭条(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与作品一同寄出,没有参赛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7、欢迎国内外研究书画摄影艺术和从事其他艺术创作的人士投稿。
  8、画院严格执行赛事的各项条文的实施,力求把赛事办得让大家比较满意的赛事。
  9、参赛费用汇入:
工商银行卡号 621226 2005 00382 7034 (户名:赖有安)
邮政银行卡号6217 9958 20003 222470(户名:赖有安)

  六、投稿作品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10月31日止,以作者寄出地邮戳为准。

  七、收件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桃园路东18号(春风书画院), 邮编:512100
收件人:赖有安 画院办公室电话:13927801027
微信号:13927801027
联系QQ:3116734795

  八、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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