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翰林考县官

高翰林考县官


来源:中国民间故事网  文章作者:佚名

   在旧社会,要当哪个地方的官,在没上任之前,必须得先拜访地方名人和有权有势的人家。否则,你就别想当长。
    清末年间,有个到滕县来上任的县官,才十八岁,接到圣旨后,谁也没拜访就来上任。为此滕县的许多名人和大户豪绅都很生气。
    这一天,刚下过雨,高翰林吃过饭到门口站了一会。可巧这时候有一个人从南边慢慢地走过来,看到脚下有个水汪很深,他怕弄湿鞋,站在水边上把脚一跷,把两只鞋脱下来,夹到胳肢窝底下,淌着水就过去了,高翰林看到了,在门口就喊了声:“来人。”家里就跑出两个家奴。高翰林用手一指说:“你们两个赶快把前边那个人绑起来,送到狗官那里去。”两个家奴立即追上那个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倒揭小膀用线一捆,就押着送到了县衙门。
    到了县衙门,一个家奴看着那个人,一个家奴击堂鼓。县官听到鼓声,立即升堂。两个家奴押着那个人上了县大堂、递上明片。县官一看是高翰林押送来的人,也不敢怠慢,当着两个家奴就审起犯人来。县官把惊堂木一拍:“呔!大胆刁民,身犯何罪?还不快给我如实招来,免得皮肉受苦。”那人一听,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呼:“老爷在上,小人冤枉,实在不知身犯何罪。”县官一听,犯人不招,把惊堂木拍得啪啪响。抛下一个竹签,喝令左右差役重打四十大板。那人挨了四十大板还是口喊冤枉,县官说,“难道高老爷冤枉你不成?”。那人说:“求老爷开恩!小人从高老爷门口路过,见一水汪,我怕弄湿了鞋,就在水边脱了鞋,夹在胳肢窝底下向前走。正走着,就被两位公差大人抓住,押到大堂上来。小人说的句句是真,没有半句谎言。”县官听了,把惊堂木一拍说:“大胆狂徒,还敢狡辨,你爱惜妻子针线,有失父母遗体,按礼法,应该重打四十大板,知道了不?”那入连连点头称是。接着县官当场把那人释放回家了。
    两个家奴见县官当场把那人放了,立即回家报告了高翰林。高翰林问:“狗官说些什么?”两个差役说:“他说爱惜妻子针线,有失父母遗体,按礼法应该重打四十大板。”
    高翰林听,点了点头。说:“是科班,不是钻班。让他好好的做几年吧!”据听说高翰林以后还帮他做了不少的事情。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日采录于乡政府驻地
讲述者:闫玉英 男 干部
搜集者:吕旺 男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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