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的痣,不是痣?多一笔不能算错别字

美人的痣,不是痣?多一笔不能算错别字


来源:青年时报  文章作者:翟墨

    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在《美文》杂志9月下半月刊中手写题词,被发现写了一个明显的错别字,把“风华正茂”中“茂”字的下部“戊”写成了“戍”,也就是“茂”多出了一点。这条消息引起读者和网友广泛关注与热议。

    □翟墨

    铁凝为《美文》题词,题词中出现了错字。《美文》一位编辑表示:“铁主席这样写,我们要尊重铁主席。”态度可嘉,就是太实话实说了,引起舆论的哄笑。而新任陕西省作协主席贾平凹可就高明多了:“在书法中,多一笔少一笔很正常,这不能算错别字。”——铁主席根本就没有写错,这才是真正的“尊重”。

    对此,有评论质疑铁主席是不是书法家,铁主席是作协主席还是书协主席?其实这样的质疑是没有道理的,且不说身为省作协主席的贾平凹就是“书法家”,人家那“书法”可值老鼻子钱了。而“书法”这个事,是任谁都可以自诩为“书法家”,任谁都可以把自己写的字当成“书法”的。某某的字是不是“书法”,水平又如何,那又是见仁见智的事。如果只要是书法就可以错,就“不能算错”,那汉字从此无错字矣——电脑打字打不错(只能打别),手写的哪个不是“书法”?

    一个字错不错,其实只有一个标准:笔画。“在书法中,多一笔少一笔很正常”,顶多证明“这不能算坏书法”,而不能证明“这不能算错别字”。正如美人脸上有痣“很正常”,但你不能因为“很正常”,就说“这不能算痣”一样。痣就是痣,错字就是错字,不能因为痣生在美人脸上就不是痣,错字出现在书法作品中就不是错字。“在书法中,多一笔少一笔很正常”,如果是基于对某种“现象”的判断,大体是不错的。因为时代的局限,古代书法中的错字情有可原;如今虽已没有这样的局限,出现这样的手误也依然情有可原。只有一种情形是难以原谅的,就是故意写错——古人这么写我也这么写,这是东施效颦;如果说不如此不足以表现书法的艺术?那其实是书家的低能。

    书法是艺术,但更多情形下,却表现为汉文字的应用。古代的碑文是这样的,现在很多领导的题词也是这样的。铁凝为《美文》题词,其题词首先表现为“题词”而不是“书法”。固然,写错字是一种权利,即使是“故意写错”也是一种权利,但铁凝的题词还明显是一种公务行为,其内容应属“公务用语用字”,那么铁凝主席在书写题词时,还有《美文》在发表题词时,就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范。

    媒体在关注,贾平凹在为铁凝辩护,唯有铁主席至今不发一语。看来有人要求铁主席向公众“道歉”的呼声要落空了——即使她有此心,但奈贾平凹们何?认错就是打贾平凹的脸,人家可是一片好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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